247 浏览172号卡退款政策执行标准
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规范172号卡(以下简称“该卡”)退款服务流程,特制定本执行标准。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实名认证的172号卡个人用户,企业用户及非实名卡除外。
**一、适用范围**
用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1. 卡片状态为“正常”或“已销户(销户时间不超过30天)”;2. 账户无欠费、违约金或冻结记录;3. 退款申请需在购卡激活后90天内提出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**二、退款标准**
1. **未激活卡片**:凭购卡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,可全额退款,手续费不予扣除;
2. **已激活未使用**:按剩余有效天数比例计算退款金额(扣除10%服务费),剩余天数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;
3. **部分使用**:根据实际消费金额与购卡金额差额,扣除已产生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,最低退款金额为购卡金额的5%。
**三、办理流程**
用户需通过官方APP“服务中心”提交退款申请,上传身份证、卡片原件及购卡凭证,审核通过后3-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支付账户。
**四、特殊情况处理**
如卡片丢失或损坏,用户需先办理挂失手续,凭挂失证明及警方报案回执申请退款,按未激活标准处理。
本政策由172号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客服热线400-XXX-172咨询。